一、公益廣告
1.在顯著位置以多種形式(3種以上)宣傳展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相關公益廣告內容;
2.公益廣告有統一規劃設計,內容、色調與周圍的城市景觀風貌相融合;有與城市歷史文化相承接、與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賞習慣相契合的自創公益廣告作品;
3.有“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和關愛未成年人公益廣告宣傳內容;
4.每隔200米至少有1處能夠看到的公益廣告,每5處公益廣告中必須有1處未成年公益廣告。
二、志愿服務
1.設有學雷鋒志愿服務站點,有明顯標識;
2.有志愿服務人員佩戴標識,正常提供服務;
3.看到志愿服務內容(有上墻的服務項目和能夠提供的具體物品)。
三、文明旅游
1.運用多種形式開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規勸;
2.公園入口處或售票處宣傳展示文明旅游公約;
3.有文明旅游提示或文明引導員;須具備2處以上文明旅游提示牌或2名以上文明引導員。
四、文明行為
1.無爭吵謾罵、???用低俗語言現象;
2.無亂扔雜物、車窗拋物現象;
3.無隨地吐痰、打噴嚏咳嗽不掩口鼻現象;
4.無損壞公共設施、損壞綠化帶現象現象;
5.無不文明養寵現象(如:遛狗不牽狗繩,地上有動物糞便等);
6.無躺臥公共座椅現象;
7.有序排隊,保持適當距離,無插隊現象。
8.入場地面設有“一米線”提示標識;
9.公園的室內場所,有明顯禁煙標識;非吸煙區沒有吸煙現象。
五、無障礙設施
1.在有臺階或樓梯的地方設有輪椅通道、扶手、緣石坡道等無障礙設施;
2.無障礙設施管理、使用情況良好;
景區景點:
1.設有無障礙衛生間;
2.設有母嬰室;
3.管理、使用情況良好。
六、公共服務
1.公共廁所保潔及時,無明顯異味;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處公共衛生間的指示牌;
2.環境衛生干凈整潔,垃圾清運及時、分類收集;
3.無違章停車(機動車、非機動車)現象(城市管理部門在人行道、非機動車道、機動車道旁統一劃線,機動車、非機動車在線內停放,且不影響正常交通,這種情況不算作違章停車);
4.無停車亂收費現象;
5.無占道經營現象(城市管理部門在商鋪門前統一劃線,商鋪在線內出店擺攤經營,且不影響正常交通,這種情況不算作占道經營);
6.無小廣告亂張貼現象(在當地統一設置的信息欄中張貼的小廣告不算作亂貼);
7.無流浪乞討人員滋擾他人、擾亂社會秩序現象;
8.無城管人員粗暴野蠻執法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