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說明
南寧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是經南寧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隸屬市人民政府領導,由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承擔南寧市交通投資建設的國有獨資企業。集團公司按照“專業化、功能化、市場化、國際化、品牌化”的五化發展要求,形成高速公路、油氣、充電基礎設施、停車場、區域開發、房地產、市政工程、大宗商品貿易、旅游、物流、物流管理、移動城市服務平臺和礦產開發等板塊業務,逐步構建成以基礎設施為主體、以能源資源與城市服務為驅動的南寧市基礎設施投資開發與資產運營商。根據集團公司需要,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擬選聘具有相關資質條件的律師事務所擔任集團公司常年法律顧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人
南寧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二、選聘內容
公開選聘1家律師事務所擔任集團公司常年法律顧問
三、服務范圍
南寧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四、服務期限
服務期限:兩年
五、服務費用
服務費用由律師事務所根據相關情況自行報價,但最高限價為25萬元,服務費用分三次支付。
六、資格條件要求
(一)參加應聘的律師事務所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依法設立并連續正常執業滿三年以上(以注冊登記批準日期為基準日);
(2)擁有30名及以上在冊執業律師;
(3)有良好的社會信譽,近三年沒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門或律師協會給予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的紀錄。
(二)參加應聘的律師事務所應當至少指派3人組成的律師團隊提供法律顧問服務。受指派的律師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持有律師執業資格證書,近三年期間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年度考核中無不稱職、基本稱職的情況;
(2)律師團隊負責人應具有合伙人身份并連續執業15年及以上,具有較高的執業水平和豐富的執業經驗,同時具備服務國有企業以及政府機關的工作經歷;
(3)至少配備1名連續執業8年(含8年)的團隊成員,具有較強的法律事務處理能力,以及擔任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的工作經歷;
(4)其他團隊成員連續執業時間不少于3年(含3年)。
七、服務內容
1.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每季度至少提供一次現場法律咨詢服務;
2.起草、審核或修改公司各類合同及其他法律文書,應邀參加重大合同的談判;
3.起草、審核或修改公司章程及各項規章制度;
4.對公司(含下屬全資、控股子公司提交公司決策的事項)重大經營決策、重大經濟活動等重大事項進行合法合規性審核,提出書面法律意見和建議;
5.應邀參與公司重大業務談判,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
6.應邀參與公司重大事項內部討論會,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
7.協助公司處理信訪、維穩、應急事件及其他糾紛,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
8.對公司法務工作進行指導,協助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每年舉辦不少于二次的法律講座;
9.受公司委托,參加訴訟、仲裁等活動,上述活動原則上在規定收費標準的基礎上給予不低于20%的優惠。特殊情況可根據標的大小、案件疑難、復雜程度或工作量大小等因素,確定合理費用;
10.對專項法律事務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原則上按照不高于8000元/份的標準進行收取,但對涉及盡職調查的專項法律事務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可另行協商確定合理費用;
11.根據公司要求處理公司其他法律事務。
八、工作步驟
(一)律師事務所應按本公告要求編制報名材料,并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向集團公司報名。本次選聘只接受現場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18日下午6:00前,地址為:南寧市青秀區通達東路1號南寧交投大廈1912室 集團公司法務部。
(二)報名時間截止后對報名的律師事務所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律師事務所為入圍律師事務所,由集團公司向其發出書面入圍通知書。
(三)入圍的律師事務所根據入圍通知書要求,在規定時間提交書面申請材料。
(四)選聘人組織召開評選會,對律師事務所進行評分,確定中選的律師事務所。
(五)確定中選的律師事務所后,由集團公司與中選的律師事務所簽訂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合同。
九、報名材料
律師事務所報名時提交的書面材料應加蓋單位公章,提交材料如下:參選單位報名表、律師事務所資質證書、律師事務所近三年內沒有違法記錄的證明(需提交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律師事務所近三年內考核中無不合格或被要求限期整改記錄的證明(需提交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等材料復印件。
十、本次選聘事項的監督部門為集團公司工程部,監督電話:0771- 5689390。
十一、如對本次選聘工作有疑問的,請與集團公司法務部聯系,聯系電話:0771-5689256。
南寧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