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在南寧市組織開展南寧市園博園東側配套路網項目(新美路、平良路、頂美路、良信路延長線、美泉路延長線、平龍路延長線)1標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會議。參與驗收的單位及代表有南寧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單位)、中鐵四局集團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重慶賽迪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上海千年城市規劃工程設計股份有限公司(設計單位)、廣西交通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環評單位)、廣西南寧新桂檢測有限公司(驗收調查單位)及兩名特邀專家,并組成了驗收組(名單附后),驗收組通過現場檢查及資料查閱等方式開展項目驗收工作。驗收組經認真審閱、充分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況
南寧市園博園東側配套路網項目(新美路、平良路、頂美路、良信路延長線、美泉路延長線、平龍路延長線)1標依法開展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環保審批手續齊全。
該項目位于南寧市邕寧區蒲廟鎮,園博園會址東側。包括頂美路(K0+030~K1+216.097段)、新美路(K0+510~K0+895段、K0+985~K1+288.072段、K1+420~K1+785段)和平龍路(K0+028.908~K1+220.283段),其中:
頂美路為城市支路,全長1186m,寬30m,道路設計車速為30km/h,雙向4車道,道路呈東西走向。
新美路為城市支路,全長1431m,道路起點接茶泉大道(原仲龍路),終點接頂美路。本標段驗收樁號K0+510~K1+785,起自平龍路,終至頂美路,驗收路段長度為1053.072m,道路寬24m,道路設計車速為30 km/h,雙向2車道,道路呈南北走向。
平龍路為城市支路,全長1191.375m,寬30m,道路設計車速為30km/h,雙向4車道,道路呈東西走向。
該項目道路均為瀝青混凝土路面。項目建設內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橋梁工程、照明工程、綠化工程和交通工程等附屬工程。工程于 2017年5月開工,2018年11月竣工試運行。
二、工程變更情況
由于平龍路與那美路(原工業大道)K1+140~K1+200路段道路右側地塊屬于基本農田用地,未取得土地施工許可證,該路段建設內容已從設計施工圖中劃除,不屬于本次驗收范圍。
與環評階段相比,本工程其它實際建設內容與環評階段一致,不存在工程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
(1)廢水
①施工期
施工區產生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收集處理后委托清污公司定期清運處置;項目生產廢水及洗滌廢水、洗漱污水經沉淀池處理后用于項目施工場地內降塵。
②運營期
根據現場調查,蒲興大道和那美大道(原工業大道)的污水管道已鋪設完成,但那美大道(原工業大道)污水管排往邕寧污水處理廠(規劃)及其下游污水管建設時序未定,頂美路和平龍路部分路段周邊地塊污水仍不能通過城市污水管網送至邕寧污水處理廠。
(2)廢氣
①施工期
施工期環境空氣污染物有粉塵、瀝青煙和施工機械廢氣,主要污染因子為TSP、CO、NO2和少量苯并芘。
項目均采用商品瀝青和預拌混凝土,不單獨設置瀝青熬化點和混凝土拌合站。
施工期設置灑水車對工程施工區域和臨時占地進行灑水抑塵,施工散裝材料密閉或加蓋帳篷等環境空氣污染控制措施,堆料場遠離居民區并設置有遮蓋等防護措施。
②運營期
根據調查,項目道路沿線喬木和花草長勢良好,具有一定的吸塵和凈化空氣的作用。
(3)噪聲
①施工期
施工期噪聲主要是施工現場的各類機械噪聲、施工作業噪聲、裝修工具等作業產生的噪聲及物料運輸造成的交通噪聲,在施工期間,已優先采用低噪聲設備,部分安裝減震墊等,未接到過周邊居民投訴施工噪聲情況。
②運營期
根據監測結果,岜帽村、敢懷村晝、夜間噪聲監測值均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六晚坡村臨路一排住宅樓晝、夜間噪聲監測值均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4a類標準,道路沿線敏感建筑物已自行安裝鋁合金玻璃窗。
(4)生態環境
①施工期
施工期施工便道、施工生產區應通過設置截、排水溝、沉砂池等措施進行防護,施工現場采取設置擋水土埂,臨時性邊坡排水溝、沉砂池,雨季對路基覆蓋編織布等臨時防護措施,減少了施工期內的水土流失。
②運營期
根據調查,本項目租用的施工營地已拆除,建筑垃圾已清除,目前由南寧市八尺江環境綜合整治(一期)三標八尺江東安項目部使用建設。
(5)固體廢物
①施工期
工程產生的固體廢物均為一般固體廢物。施工過程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有路基鋪設時產生的棄土棄石、廢棄的建筑材料以及施工人員產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南寧市邕寧區環衛部門定時清運,棄土棄石和建筑垃圾運往定甲坡羊桃嶺消納場處置。
②運營期
營運期固體廢物主要源于運輸車輛灑落的運載物、發生交通事故車輛散落的裝載物及乘客丟棄的物品,由環衛人員對沿線的垃圾進行收集、清掃、集中處理。
四、驗收監測(調查)結果
(1)環境空氣
根據監測結果,項目所在位置顆粒物日均值、PM10日均值、CO日均值、NO2日均值均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中的二級標準。
(2)噪聲
根據監測結果,岜帽村、敢懷村晝、夜間噪聲監測值均達到驗收執行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限值要求,六晚坡村臨路一排住宅樓晝、夜間噪聲監測值均達到驗收執行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4a類標準限值要求。
(3)地表水環境
頂美路K0+325.72~K0+420段和新美路K1+505.72~K1+600段跨越那潭江,平龍路不跨越地表水體。根據監測結果,那潭江的pH值、溶解氧、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懸浮物和石油類均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Ⅳ類標準。
(4)生態環境
根據調查,本項目道路實施全線綠化,對可綠化區實施綠化工程,具有景觀綠化、水土保持和環境凈化等生態補償功能;對開挖邊坡采取工程和植物相結合方式進行綜合防護,完善公路路域排水系統,減緩公路擾動區域水土流失,基本達到預期效果。經現場調查,道路沿線未發現任何自治區級及國家保護文物,受人類開發建設影響,項目道路沿線已不存在野生動物。道路沿線綠化植物長勢良好,未發現對當地樹種排斥的現象。
(5)固體廢物
本項目土石方合理調配,不設置取土場和棄土場。
項目部分路基填土取自南寧市良慶區新邕路和利幅路交叉左側3.3km處,此地塊屬于南寧市恒亮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房地產開發用地,后期房地產項目建設需要,此處山坡需平整,山坡開挖土方作為棄土。為此,南寧市恒亮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委托中鐵四局集團有限公司(施工單位)負責地塊平整棄土的運輸和處理,取土結束后,該地塊后期進行房地產開發建設,取土地塊的綠化和生態防護由地塊所屬單位南寧市恒亮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進行落實。
項目棄土棄石和建筑垃圾運往定甲坡羊桃嶺消納場處置。
施工過程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有路基鋪設時產生的棄土棄石、廢棄的建筑材料以及施工人員產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施工人員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工程營運期固體廢物主要來自運輸車輛灑落的運載物、發生交通事故車輛散落的裝載物及乘客丟棄的物品,道路移交市政后,將由南寧市邕寧區環衛部門負責道路沿線的清潔。
五、驗收結論
南寧市園博園東側配套路網項目(新美路、平良路、頂美路、良信路延長線、美泉路延長線、平龍路延長線)1標環保審批手續齊全,按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要求落實污染防治和生態恢復措施,配套建設了環境保護設施。
驗收組認為該項目總體上具備了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建議通過驗收。
南寧市園博園東側配套路網項目(新美路、平良路、頂美路、良信路延長線、美泉路延長線、平龍路延長線)1標驗收意見.pdf
(公示稿)南寧市園博園東側配套路網項目(新美路、平良路、頂美路、良信路延長線、美泉路延長線、平龍路延長線)1標.pdf
南寧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