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說明
為提升我集團公司項目投資決策科學化水平,更好地發揮行業領域專家作用,集中各方智慧、凝聚廣泛力量,助力我集團公司高質量發展。根據《南寧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投資項目評審專家管理辦法(暫行)》(南交投發〔2024〕292號),經我集團公司研究決定,擬建立投資評審專家智庫。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企業投資評審專家,公告如下:
一、征集方式
本次專家征集采取公開征集(含專家自薦和單位推薦)的方式。
二、專家征集范圍
面向全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商會)、社會組織、企業等公開征集項目投資評審專家。
三、征集專業領域
(一)制造業類和新興產業類:集成電路、物聯網、軟件與信息技術服務、高端裝備、節能環保、新材料、新能源(光伏太陽能、風電、氫能、儲能)、傳統能源(成品油、天然氣、煤炭、電力)、汽車及零部件(含新能源汽車)、人工智能、量子科技、航空航天、低空經濟、人形機器人、商業航天、高端膜材料等。
(二)服務業類:金融服務、法律咨詢、物流服務、科技服務、信息服務、人力資源服務、檢驗檢測服務、會展服務、文化創意服務、旅游休閑服務、健康養老服務、現代商貿服務、信用管理。
(三)其他:財務審計、產業經濟、經濟管理、戰略管理、安全生產等。
為保證專家咨詢的專業性,每名專家最多申報2個細分專業領域。專家主要為我集團公司投資項目的評審、論證、驗收、評價等管理過程提供專業意見。
四、專家入庫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廉潔自律,遵紀守法,無行賄、受賄、欺詐等不良信用記錄。
2.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相關行業、專業領域工作滿 8 年(含本數,下同),在相關行業、專業領域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影響力,或者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專業執業資格或同等專業水平。
3.身體健康,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完成投資評審工作。
4.承諾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地以獨立身份參加評審和咨詢工作,并自愿接受我集團公司及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對評審專家數量較少的專業,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條件可以適當放寬。
(二)專業條件
1.投資專家。從事相關專業工作8年及以上并擔任投資總監及以上職務,具有豐富的投資實踐經驗和專業特長;
2.技術專家。從事科技研發等方面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原則上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2)取得專業技術高級資格或水平證書;
(3)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承擔過的國家、省、市科技計劃項目(課題);
(4)國家或省部級科技獎勵獲得者;
(5)科技型企業的首席技術人員或技術研發總負責人;
(6)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等的技術研發總負責人;
(7)經認定的市級以上高層次人才;
(8)在主要國際學術組織中任高級職務,或是國際標準起草人。
3.管理專家。從事發展規劃、發展戰略、政策研究、決策咨詢、行政管理、企業管理、項目管理等方面工作,具有豐富的科技管理、企業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經驗的管理人員。原則上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市級及以上(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等高能級科創平臺的高級管理人員;
(2)科技型企業的副總經理及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
(3)高校、科研院所、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等科技服務專業機構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
4.財務專家。具有高級會計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取得有效注冊會計師證書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的人員。
5.法律專家。具有A類法律職業資格、有效律師執業證書且從事相關專業工作8年及以上的人員。
五、專家勞務報酬
應邀參與工作的專家,按照我集團公司專家勞務報酬的相關規定,將給予合理的勞務報酬。
六、征集的工作程序
(一)申報。申請人將申報資料發至指定電子郵箱(郵箱地址:trzb@nnjtjt.com),申報時間: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20日止。
(二)審核。我集團公司對申報材料進行真實性、符合性審核(必要時通知申請人提供原件審核)。
(三)入庫。經審核認定符合條件后,按照擇優選用原則,納入企業投資評審專家庫管理。本次征集優先選用在我集團公司主業產業(交通物流、新能源、商貿供應鏈、文體旅游、資產管理)及評審領域(工程類、商貿類、物流類、金融類、法律類、財務類等)具備豐富實績經驗的高層次人才。我集團公司審核報名材料后確定擬入庫專家名單,并通過郵件、電話等形式告知審核結果。
(四)使用。根據項目評審需求,我集團公司從投資評審專家庫中邀請相關專業專家提供專業意見,工作方式為會議評審。
七、申報資料
(一)《南寧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投資評審專家申請表》(詳見附件,電子版及簽名掃描件各1份)。
(二)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專業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能力獲獎證書、學術論文以及工作證明等相關材料。
八、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請提前查閱《南寧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投資項目評審專家管理辦法(暫行)》(南交投發〔2024〕292號),確保了解成為我集團公司投資項目評審專家后,專家評審范圍、權利和義務、工作方式、勞務報酬等內容。申請人提交申報材料即視為自覺承諾遵守《南寧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投資項目評審專家管理辦法(暫行)》(南交投發〔2024〕292號)的相關規定。
(二)我集團公司投資評審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發現不勝任或者不適合繼續擔任評審專家的,或者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以及本人提出不再擔任評審專家申請的,我集團公司可以隨時解除評審專家入庫資格。
南寧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24年8月29日